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4月27日)
日期:2023-04-27 14:39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 6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源鑫瑞泰碎石加工项目

马尾区长安投资区7号地(原厂内))

福州源鑫瑞泰建材有限公司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年产12万吨碎石。

(1)废水:初期雨水收集经处理后回用,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生产车间密闭设置,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喷雾装置进行除尘。原料及成品堆场设置三面围墙、加盖顶棚,配备喷淋、喷雾设施降尘。加强道路扬尘、运输车辆管理等,采取喷淋降尘等。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对厂区运输和装卸车辆进行管理,减轻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齿轮油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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