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 6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源鑫瑞泰碎石加工项目 |
马尾区长安投资区7号地(原厂内)) |
福州源鑫瑞泰建材有限公司 |
福州朴诚至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年产12万吨碎石。 |
(1)废水:初期雨水收集经处理后回用,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生产车间密闭设置,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喷雾装置进行除尘。原料及成品堆场设置三面围墙、加盖顶棚,配备喷淋、喷雾设施降尘。加强道路扬尘、运输车辆管理等,采取喷淋降尘等。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对厂区运输和装卸车辆进行管理,减轻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齿轮油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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