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2年5月5日)
日期:2022-05-05 16:17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酶解蚝水生产项目

马尾区湖里路8号

见大(福州)食品有限公司

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5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改建一条酶解蚝水生产线,年产酶解蚝水1200吨,改建后全厂年产蚝水4400吨。

(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排污系统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快安污水处理厂。

(2)废气:新增1台5t/h锅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产生的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利用原有15m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锅炉,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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