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酶解蚝水生产项目 |
马尾区湖里路8号 |
见大(福州)食品有限公司 |
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5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改建一条酶解蚝水生产线,年产酶解蚝水1200吨,改建后全厂年产蚝水4400吨。 |
(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排污系统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快安污水处理厂。 (2)废气:新增1台5t/h锅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产生的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利用原有15m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锅炉,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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