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1年12月3日)
日期:2021-12-03 15:39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年加工组装语音答题器、无线视频展台5万套项目

马尾区马江路18号快安大道M9511工业园3#楼第五层(东侧)

科盟(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伊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年加工组装智慧教育终端、教育互动产品5万套。

(1)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快安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酒精擦拭废气和锡焊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及边角废料量外售给有相关单位回收。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