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1年10月22日)
日期:2021-10-22 16:53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龙净水环境科技园

马尾区快安三环路魁岐互通以西、江滨大道以北

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通和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一期工程用地面积38322.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54422.84平方米。年产臭氧发生器500套、C水消毒设备200套。

(1)废水:喷砂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设备腔体耐压检验废水经隔油池隔油沉淀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达标后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同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焊接废气经焊接烟尘处理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震、空压机设置专用隔声房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屑及切削液空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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