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0年8月27日)
日期:2020-08-27 15:50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27日-2020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年产木门300套和配套家具60套项目

租赁马尾区罗星路福州保税区(2)整幢5、6层

福州吉华木业有限公司

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租赁厂房面积3000m2,年产木门300套及配套家具60套。

(1)废水:水帘柜及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下来的水帘柜废液、喷淋塔废液作为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纳入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青洲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木料加工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底漆打磨粉尘废气(颗粒物)经收集后由环保脉冲打磨房干式过滤器收集处理;调漆、喷漆、晾干、组装贴膜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装置收集,由1根15m高的2#排气筒排放(其中组装贴膜有机废气由“喷淋塔”装置净化处理、调漆、喷漆、晾干有机废气由“水帘+喷淋塔”装置净化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设置一般固废堆放场,定期外售、回收综合利用。设置规范化的危险废物贮存间,饱和的水帘柜及喷漆塔废液、漆渣、废水性漆桶、废胶水、废胶水桶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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