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0年7月31日)
日期:2020-07-31 09:38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瑞烁光电激光晶体生长加工项目

马尾区马江路23号(快安科技园21#地3号厂房三层)

福州瑞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租赁厂房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年加工各类晶体20000片。

(1)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设置通风橱,擦拭和盘检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设置一般固废堆放场,定期外售、回收综合利用。设置危险废物贮存间,废酒精、废酒精桶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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