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0年7月3日)
日期:2020-07-03 11:42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扩建项目

马尾区马尾镇

湖里路9号

福州新福兴玻璃有限公司

福建臻微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扩建项目新增年产中空玻璃110万m2、夹层玻璃10万m2。扩建后全厂年产中空玻璃120万m2、钢化玻璃10万m2、夹层玻璃10万m2

(1)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印刷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和抽风系统收集后,由管道连接进入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空压机设置专用隔声房,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集中收集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密封胶、废油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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