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16日-2020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智能硬件锂离子电池组改扩建项目 |
马尾区儒江东路135号(租赁飞毛腿电池有限公司)1#厂房、1#仓库 |
福建飞毛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漳州源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为4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改造现有智能硬件锂离子电池生产线20条,新增智能硬件锂离子电池生产线10条,新增生产能力6亿瓦时/年(年产智能硬件锂离子电池288万只)。 |
(1)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方原有排污系统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项目产生的焊锡废气和涂漆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处理后引至屋顶由1根20m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厂房进行合理的布局,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废纸皮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塑料壳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原厂家回收;废元件和废线路板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