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15日-2020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机械配件生产加工项目 |
马尾保税区埃特佛厂房一层西(租赁福建沃野房地产有限公司) |
福州东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福建海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为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年产机械配件6000件。 |
(1)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方原有排污系统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青洲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厂房进行合理的布局,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空压机设置专用隔声间,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3)固体废物:钢材、铝材等的边角料经收集后全部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废润滑油桶经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乳化液、含润滑油或含乳化液的废屑、废化学品空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