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0年4月3日)
日期:2020-04-03 11:41
政策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3日-2020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年产60万双鞋面项目

马尾区马江路25号(租赁福建万商传媒有限公司厂房)2#楼3层

福州市马尾区祥麟鞋面加工场

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年产鞋面60万双。

(1)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方原有排污系统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在喷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贴合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引至3楼屋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厂房进行合理的布局,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空压机设置专用隔声间,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废边角料、打孔碎末统一收集外售。废润滑油桶经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废水性胶桶、废润滑油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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