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63158209
传 真:0591-63158209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汽车空调控制面板生产项目 |
马尾区快洲路2号(租赁福建福州嘉溢电子有限公司四期厂房1F、6F、7F) |
福州捷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漳州市东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为12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租赁面积2636.34平方米,年产汽车空调控制面板20万套(机械式汽车空调控制面板10万套、电控式汽车空调控制面板10万套)。 |
(1)废水:注塑冷却水、喷淋塔用水及水帘柜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纳入厂区原有排污系统经处理后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快安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 (2)废气:喷漆废气经水帘柜处理后与注塑废气及漆雾一并经喷淋塔处理后与移印废气、锡焊废气、镭雕废气收集后引至屋面,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由同一根22米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厂房进行合理的布局,空压机设置专用隔声房、加强维护,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不合格注塑件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中,废弃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电路板、油墨残渣、漆渣、废弃漆桶等容器、水帘柜循环用水饱和更换产生的废液等危险废物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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