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办〔2010〕113号)第二十三条“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的规定,我局拟开展《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WSTHJJ〔YQ〕2021002
项目名称:《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人民币)
编制时限:30个工作日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技术服务 |
否 |
2 |
100000.00 |
100000.00 |
0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环境、生态、土壤、水文地质、大气或化工等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力量。
3.具有但不限于,独立编制过县区级及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且顺利通过专家评审的。
注:以上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三、预案修编要求及投标文件说明
(一)预案修编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修编《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内容应涵盖核与辐射内容,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应按照生态环境部《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号)开展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编制完成马尾区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结合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马尾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方案编制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内容及深度满足生态环境部印发的《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要求,应适用于马尾区人民政府在应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各项应急工作能够快速启动、处置得当,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污染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环境安全。编制的应急预案将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强化能力,充分准备;分级响应,妥善应对”的原则,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经过专家评估小组的技术评估,修改完善。
(二)投标文件说明
1、报价包括承担单位为履约发生的人工、交通、餐饮、住宿、印刷、专家技术评估等费用和依法缴纳的税费等。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加盖单位公章。
2、服务商需提供的资料: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相关文件(纸质)、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报名表(附件)、报价、编制时限及相关业绩说明。上述文件均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联系方式寄送。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请投标单位于2021年3月31日下午15:30前将投标文件邮寄或直接送达至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福州市马尾区建星路50号马尾生态环境局二楼),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接受。有效投标人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以流标处理。
2.开标时间:2021年3月31日15:30。
3.开标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建星路50号马尾生态环境局三层会议室。
4.本次采用最低价评标法,为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修质量,在资格审查过程,优先审查具有独立编制(修)过县区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服务商,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中标人)。
五、其他补充事宜
付款简要说明:技术服务合同签订后预付全部款项的30%;提交技术评估修改完善后的《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验收后给付70%。
六、联系方式和本次招标答疑
名 称: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地 址:福州市马尾区建星路50号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13706975266
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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