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对“2021-2024年马尾区空气站委托运维”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运维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1-2024年马尾区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
二、服务期限
2021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4日
三、服务内容
在服务期限内对马尾区5座(快安站、马尾区医院站、亭江镇政府站、长安站、青洲路边站)空气自动监测站开展运维服务。
四、资质要求
1.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5、报价单位需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不少于3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或承担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维现场检查服务的业绩。
6、报价单位需提供不少于2名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技术上岗证书的技术人员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六、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
2.报价单位应对本项目询价单主要内容进行保密。
七、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报价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5.项目报价单。
6. 报价相关材料每页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7. 请报价单位于2021年1月20日下午17:00前携带或邮寄报价相关文件至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福州市马尾区建星路50号环保大楼四楼)。
8.此次报价仅作为后期招标项目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706947577
附件:马尾区自动监测站点位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doc
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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