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度马尾区水环境质量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技术服务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日期:2021-01-12 17:20
政策文件:

  为全面完成2021年度马尾区水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我局拟委托一家有资质且诚信良好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承担部分项目监测任务,现向有意向并具有监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就该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度马尾水环境质量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技术服务。

  二、项目监测方案:

  2021年度马尾区水环境质量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方案(详见附件)。

  三、项目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所有监测项目并提交检测报告。

  四、项目要求

  1、检测机构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开展工作;

  2、检测机构接到任务通知后在3日内安排现场采样,采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监测报告。

  3、出具加盖检测单位印章的正式检测报告三份、采样记录单复印件一份、实验分析原始记录(含质控样、谱图等)复印件一份,现场监测照片(照片中需有明显的监测点位名称标志)

  4、对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杜绝虚假报告。

  五、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检验检测能力;

  3、在福州市具备实验室,人员配置满足检测需求;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未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被环保部门通报批评或者行政处罚;

  5、本项目报价应单独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

  六、报价文件要求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2021年度马尾水环境质量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方案》(见附件)中所有监测项目的单价及总价明细表。

  以上文件须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采样费用、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监测调查和监测分析费用、报告编制、邮寄、以及税费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六、材料提交

  于2021年1月18 日9:00前寄至福州市马尾区建星路50号环保大楼4楼。提供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此次报价仅作为后期招标项目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技术服务机构。

  联系人: 小李

  联系电话:0591-83682042

  附件:2021年度马尾水环境质量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方案  

  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

  2021年1 月12 日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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