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环境空气质量LED显示屏维修维护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日期:2020-09-12 09:06
政策文件:

  为保证我局设立在东江滨公园及江滨休闲廊道处的两面环境空气质量LED显示屏正常显示要求,现对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现有的两块LED显示屏进行维修维护,包括但不限于GPRS控制系统、噪音模块、温湿度传感器等模块进行维修维护,以实现区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实时传输,以及气象数据发布系统上屏可视化的目的,现进行网上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备LED维修及维护能力的单位参与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马尾区环境空气质量LED显示屏维修维护项目

  二、 项目内容

  1、马尾生态环境局现有江滨休闲廊道处环境空气质量LED显示屏由P3.75双色屏维修并升级改造为户外P4全彩屏。

  2、江滨休闲廊道处及东江滨公园处两面环境空气质量LED显示屏实现空气质量数据实时联网传输上屏可视化服务。

  3、实时噪声监测数据上屏显示服务。

  4、气象数据(含实时温、湿度等气象数据)发布系统更新及项目配套。

  5、产品壹年维保。

  三、资格要求

  1.参与报价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具有LED远程控制系统软件著作权。

  3.近三年未被市级或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停业整顿(以网络公示信息为准)。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四、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总价不超过4.0万元。 

  2. 报价应视为已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交通费、质保维护费、网络服务费用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五、报价材料要求

  1.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报价函并加盖公章。

  3.提供相关资质、业绩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4、报价材料应盖章密封,并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投标、开标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9-16 16: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建星路50号马尾生态环境局四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有效投标人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该项目以流标处理。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17日09:30(北京时间),福州市马尾区建星路50号马尾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

  4.本次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资格审查均符合要求的单位,最低报价者为本项目中标人,若最低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

  七、付款方式

  1、付款以转账方式支付,中标方必须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八、其他事项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联系科室:福州市马尾环境监测站

  联 系 人:黄工 ,0591-83682042,13706947577

  监督机构: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电话:83684430

  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12日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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