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关于马尾区废气监测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日期:2020-06-16 09:50
政策文件:

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   

  为满足我区企业无组织废气监督监测工作需要,我局拟委托一家有资质且诚信良好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承担废气监测采样分析任务。现向符合条件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开展公开询价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马尾区企业无组织废气委托监测服务项目

  2. 监测项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无组织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等3个项目。

  3.监测点位及频次:共2家企业。在企业厂界上风向布1个测点,下风向布3个测点,每点按照4次/天的采样频次。

  4.服务时限要求:中标方按照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的检测通知(电话或书面)3日内安排到现场采样,不排除在企业夜间生产时段(22:00-6:00)开展采样,如遇特殊情况,经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同意后可适当延期。中标检测机构应在监测任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提交正式监测报告。

  5.提交成果:

  (1)监测报告原件

  (2)实验室分析原始记录复印件(包括谱图等)

  二、监测资质及监测能力要求 

  1.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取得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资质证书(CMA);具备所委托项目的监测能力。    

  3.实验室地址位于福州地区。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5.近三年未被市级或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停业整顿(以网络公示信息为准)。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三、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共2家企业,每家控制1万元以内(即2家总价控制在2万元以内)。

  2.中标检测机构应根据本项目工作难度,安排投入足够的人员。

  3.报价应视为已包括但不限于:样品监测采样、分析(含质控样)、报告编制及打印、税费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4.中标检测机构应对本项目询价单主要内容进行保密。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中标检测机构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中标检测机构相应监测资质证书复印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5.项目报价单(含具体监测指标项目、单价、总价等)。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应标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质控要求 

  1.中标检测机构应按监测规范开展样品采样、分析等工作。

  2.如发现中标检测机构在样品分析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监测数据明显错误的,我局有权要求中止合同,已产生的费用不予结算。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请投标单位于2020年6月19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文件邮寄或直接送达至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福州市马尾区建星路50号马尾生态环境局四层),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接受。有效投标人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该项目以流标处理。

  2.开标时间:2020年6月19日16:00;

  3.开标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建星路50号马尾生态环境局三层会议室

  4.本次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资格审查均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中标人)。

  七、付款方式 

  1.付款以转账方式支付,中标检测机构必须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2.项目结束且委托单位收到中标检测机构正式监测报告后,按中标价一次性付清监测费用。

  联系科室:福州市马尾环境监测站,联系人:小金  83682042

  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6日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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