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文化展示馆项目
日期:2020-03-11 18:01
政策文件: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马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乙方:龙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5]FJYS[GK]2020002的马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文化展示馆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060204 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1 国内 2845700 2845700 龙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投标文件
合计: 28457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肆万伍仟柒佰元整(¥28457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目标设定: 做到有新意、有内涵、有科技、有温度,以新方式、新视觉突出特点,以考古、历史 文献等资料生动展示马尾历史文化的精髓,用现代科技动态解释历史文化,生动展示马尾文化遗产,立足做到观众喜爱看、看得懂、有参与感的博物馆。 5.2策展理念: 打造马尾非遗文化保护宣传基地、城市文化客厅、特色文化交流,展示窗口和两马交往文化平台,以”新、厚、亮、活“为思路,较好呈现马尾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地方特色文化。 做到“物话古镇,展现历史”,即让文物说话,以文物为主线,历史为脉络,以物叙史,以史述事,以事溯源,寻觅马尾古镇的踪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方式数据:验收期次 1次 详见招标文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30 合同签订且最终设计方案经采购人最终确认后,支付30%
2 65 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65%
3 5 质保期结束后,采购人支付剩余5%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工程保修一年,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所有工程出现问题,应该在接到维护要求后24小时内响应,并免费负责维修。。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逾期不能按时完成工期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每日赔偿10万元的违约金(逾期的期限为10天,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0.2 乙方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派遣相应专业技能的人员。如违反约定,乙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单方终止合同。 10.3项目经理必须是施工现场派遣人员,若项目经理不在施工现场一天,乙方向甲方每日赔偿一万元的违约金; 10.4 因乙方原因造成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若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乙方自行负责。 10.5在签订合同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加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及行业主管部门黑名单。 10.6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无法履行合同或履行中未按照响应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实施或中途放弃履行合同,视为乙方违约,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加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及行业主管部门黑名单。 10.6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没收履约保证金,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按有关法规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力,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7 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展馆定位:马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马尾区特色文化文化展示馆 14.2面积:福州市马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展厅面积约为300平方米,马尾特色文化展厅面积约170平方米(以场地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14.3乙方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 (1)项目经理1人 (2)设计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职称;专业:设计类或文博类或建筑类。 (3)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4)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工程师; (5)主要专业设计人员:结构工程师1人; (6)施工员1人,具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7)质检员1人,具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8)材料员1人,具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9)安全员1人,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4.4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无偿、积极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局部调整和进一步的完善,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14.5本合同所述要求为本次招标项目的最低要求,应视为保证涉及展馆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乙方应予以补充,否则,甲方认为乙方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14.6项目施工:乙方应依据招标文件及仅经甲方确认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全部项目装修施工。 14.7项目预算: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乙方须提交具体的施工图预算。 14.8乙方的报价须包含项目的采购、包装、搬运、安装、人工、设计、施工、造价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捌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马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乙方: 龙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19号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严燕荣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季小娟
联系方法: 83688510  联系方法: 17******19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杭州凤起路支行
账号:   账号: 77480188000007524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03月11日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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