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关于2018年第三次
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编号:榕马土让[2018]03号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经马尾区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出让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见附表)。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竞买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出让方式
马宗地2018-05号:拍卖出让(拍卖竞价采用限地价、竞无偿提供住宅建筑面积方式;即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溢价率上限设定不超过50%,含50%),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竞买方式转为竞无偿提供住宅建筑面积,凡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每次最低竞价阶梯为无偿提供住宅建筑面积450平方米(户型面积比例为6套75平方米),竞无偿提供的住宅房源须是相对集中,且提供住宅建筑面积必须是450平方米的整数倍)。
马宗地2018-06号:采用公开出让方式,根据报名截止时的竞买人数确定出让方式,若竞买人数超过两个(含两个)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两个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四、领取材料方式
竞买人可于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23日工作日期间到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索取本次出让文件。
五、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马宗地2018-05号地块:竞买申请人应在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23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0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8年5月23日下午4: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及相关证明文件和扫描件等,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马尾区马限山一号五楼505,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经出让人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马宗地2018-06号地块:竞买申请人应在2018年5月14日至2018 年5月23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0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及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8年5月23日下午4: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等,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马尾区马限山一号五楼505,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经出让人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若截止2018年5月23日下午4:00时,竞买申请人不足两个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申请人可继续在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6月5日的工作日期间,按上述竞买申请要求,提出申请(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8年6月5日下午4: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
六、出让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定于2018年5月24日上午10时,拍卖地点在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六楼拍卖大厅(福州市马尾区马限山一号)。
马宗地2018-06号:挂牌竞买报价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6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其中2018年6月6日截止时间为上午10:00)。挂牌活动时间定于2018年6月6日上午10时,地点在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六楼大厅(福州市马尾区马限山一号)。
七、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马宗地2018-05号竞买保证金按出让底价的30﹪确定计22560万元,成交地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分二期付清(第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50﹪,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付清)。
马宗地2018-06号竞买保证金按出让底价的30﹪确定计138万元,成交地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分二期付清(第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50﹪,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付清)。
竞买保证金可充抵成交土地价款。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为:
(一)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支行
帐 号:13105101040013344
(二)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帐 号:100012412670010005
(三)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帐 号:427375073793
(四)
户名全称: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帐 号:118010100100189677
以上四个银行账户,竞买人可选择任意一个支付竞买保证金。
八、其它事项
(一)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存款证明。
(二)其他条件:
1、马宗地2018-05号:(1)地块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承诺函,若超过竞买地块设定的最高限制价格竞得该地块,由竞得人根据成交情况与马尾区国有房产管理中心于中标之日起7日内对接,核定配建户型及交接程序。(2)本次出让项目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3)在小区交通出入口设置一处3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对外开放,由竞得人负责配建,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马尾区政府卫生部门。(4)该地块社区服务站按照城市社区服务站标准(建标167-2014)执行,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含社区工作用房及居民活动用房,其中居民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应低于总建筑面积的50%。社区服务站若结合建筑设置,需设置在建筑的首层或者二层位置。结合建筑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站,设置标准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总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设置要求沿城市道路设置并对外开放。社区服务站用房及居家养老服务站均由竞得人负责配建,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马尾区政府民政部门。(5)幼托设一处(9班),用地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约3200平方米,应单独设置于地块东北角(如规划函附图所示),由竞得人负责配建,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幼儿园设计方案须经马尾区政府教育部门审定,通过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马尾区政府教育部门。(6)应设置不少于105个社会停车位,应设置独立区域、单独出入口、明确的标志和诱导系统,对外开放使用应设置独立停车场,并设置独立出入口,对外开放使用。
2、马宗地2018-06号:(1)地面配套功能用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由竞得人负责配建,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通过验收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马尾区政府园林部门。(2)停车泊位可全部分割销售。(3)地面公园绿地由竞得人负责配建,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且应不低于300元/平方米,规划及建设方案、建设标准经区园林局审定后方可组织实施。为确保地面植物正常生长、绿化种植的地下空间顶板上标高应当低于周边道路地坪最低点2米以下,地下空间顶板上覆土厚度应当不低于2.4米。建成后由区园林局接收管理,公园绿地验收由区园林局负责。(4)地下停车场开挖应充分考虑周边建筑结构安全,如地下空间开挖建设危及周边建筑结构安全的,引起的相应后果,应由竞得人负全责。
(三)交付土地条件及建设要求:
1、马宗地2018-05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提供土地(按现状及其标高交地,由区土发中心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建成。
2、马宗地2018-06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提供土地(按现状及其标高交地,由马尾镇负责具体交地事宜),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12个月内建成。
(四)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拆迁安置费用,以及地段差价、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出让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五)本次公开出让委托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591—83688330
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
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8年5月4日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与主要规划指标及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马宗地2018 -05号 |
亭江片区烟雷顶山地东部,五号路与六号路中间区域。 |
70617.9 |
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
建筑容积率≤2.8,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18<建筑高度≤100米,其中商业建筑不少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且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20%,住宅套型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总住宅面积比例应达到70%以上。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22560 |
75200 |
马宗地2018 -06号 |
魁岐西路北、林浦渠东。 |
4000 |
地面公园绿地,地下交通运输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地下停车场用地) |
地下停车泊位不少于100个,停车场地下室开挖不超过两层(含两层),地面建筑高度不超过7米,设施占地要求:地下空间露出地面的建/构筑物应纳入绿地统一规划,总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绿地面积的3%。
|
营利性停车场用地50年。 |
138 |
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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