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1年第2号
日期:2021-12-28 16:55
政策文件:

  为实施福州市马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佳品)新型包装材料制造项目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1.8224公顷(合27.34亩)。

  2.征地范围:东至 :厂房、

  西至 :长兴路、

  南至 :围墙、

  北至 :空地。

  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亭江镇长柄村

  4.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工业用地。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1日由亭江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马尾区亭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现状调查、社稳评估、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特此公告

 

  附:规划选址红线图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7日 

 

 

  (佳品)新型包装材料制造项目  

  (合27.34亩)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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