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马路以北棚户区改造项目(朏头、上下德片)的需要,拟对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马路以北棚户区改造项目(朏头、上下德片)。
二、征收范围: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 (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福州市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63198933。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福州市马尾区马江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马尾镇马江路1号4层,电话:83980599。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2)以被征收房屋为住所(或经营场所)申请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或变更登记;(3)改变房屋用途;(4)改变房屋权属、抵押登记等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六、被征收人应协助、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无产权房屋等情况的调查、摸底、登记和认定工作。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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