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亭尚雅居(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日期:2022-04-15 10:07
政策文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亭尚雅居(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已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闽发改备【2022】A0500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马尾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福州市马尾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马尾区亭江镇,东临亭江大道,西临西亭康城;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住宅建筑与其他功能建筑合建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1843.4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343.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地上1#楼为装配式建筑,为23层的高层住宅,地上建筑高度69.30米,地下5.8米;2#楼为17层高层住宅,地上建筑高度51.3米,地下5.8米。整个项目装配率不低于50%;本项目按绿色建筑一星设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括:亭尚雅居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①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含桩基础)、单体工程、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强弱电工程、建筑信息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含绿化景观、景观水电工程、雕塑、摆设小品、挡墙护坡、管综等)、基坑支护、排水降水、幕墙、门窗、建筑智能化(含桥架)、通信工程、安防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防雷、环保降噪、节能、标识标牌导示系统、信报箱、智慧小区、平安智能小区、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充电桩工程、永久用电一户一表工程(含供电配套通信自动化)、供水一户一表工程(含远程抄表系统)、燃气工程等专业工程设计、二次装修方案及深化设计、建筑产业化专项设计、夜景灯光、泵房、变配电房、电梯(含装饰)设计、管线接入小区涉及的接驳设计等各项专业深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装配式建造需符合相关规定,整个项目装配率不低于50%,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证。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

  ②施工内容:施工内容包含设计范围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含因高差需要施工的挡墙护坡等)、土石方(含爆破施工、运输及手续申办等)、前期三通一平(含场地地上地下清障等)、施工排污排水、杆线迁移、地基与基础(含泥浆外运、试桩、基坑支护、降水等)、建筑、结构(含装配式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高低压配电房(含外线)、开闭所和柴油发电机房(包含各专业施工);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雷接地系统;人防电气工程等]、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环保、节能、充电桩(含设备)、发电机及机房降噪、电梯工程(含五方通话系统)、安防监控系统、访客对讲系统、门禁(出入口控制)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物业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智慧小区、平安智能小区、标识标牌导示系统、交通标线、车位标识牌、抗震支架、信报箱、垃圾房、泵房及变配电工程、水土保持、白蚁防治、环保降噪、预制构件生产采购及安装、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含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绿化景观及照明工程、雕塑、摆设小品、挡墙护坡、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公共设施工程、大门、门卫保安亭、围墙、室外电气给排水管网管线接入小区及涉及的破路与修复)、有线电视及通信工程(含预留预埋、桥架、敷设)等和二次深化设计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全专业BIM应用及指导,以及工程总承包所含的其它一切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综合竣工验收及档案移交;永久电力工程(含高低压配电房、高低压配电工程、供电配套通信自动化工程,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外有关的所有暂时性外线与永久性外线工程及实施外线工程发生的相关征迁赔偿费用)、永久给水工程(含远程抄表系统)、燃气工程、广电有线、通信、接驳工程及雨污接驳等永久管线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申请、设计及施工,并通过职能部门验收,分包单位需报业主方确认后方可实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③绿建工程、海绵城市、充电桩工程设计和施工、BIM技术要求、实体模型要求、采购范围、中标人须办理项目建设合规手续及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90230725元,具体详见模拟清单及其最高投标限价。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8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总工期860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及施工工期,总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为计算起点,以竣工日期(含人防、消防、规划验收通过为准)为计算终点;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的《工期要求》。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7.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若有新发布实施的评价标准),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若有新发布实施的评价标准),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并通过消防、人防、规划等各项验收。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同时创建“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以及“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 ③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备、材料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应是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负责人除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满足兼任相应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外,不得兼任其他岗位人员 。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PC)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混凝土预制构件(PC)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预制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企业登记信息的复印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预制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投标人公章。允许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构件供应厂商。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及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且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②根据榕建筑[2020]35号文,投标人近5年【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具有装配式建筑施工经验(含经竣工验收合格或仍在建的装配式建筑工程,在建以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为准);③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④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⑤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2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4月18日17时00分00秒通过  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3.0.0及以上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5月9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fzztb.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马尾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快安路8号创新楼2栋6层,邮编:350015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3986975,传真:0591-83983361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邮编:350028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603304、87605650转8815、8857 ,传真:0591-87623982

  联系人:邹剑峰、刘佳佳、智莉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工程招投标与造价事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自贸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19室

  联系电话:0591-8397512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来源:马尾区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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