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集团生产调度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日期:2020-06-03 16:03
政策文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运集团生产调度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已由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闽发改备[2019]A05003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  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快安科技园区70-4号地块  
2.2. 工程建设规模:
新增建筑面积46623.3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382.18㎡,地下建筑面积15341.2㎡。容积率为3.2,项目计容建筑面积31539.94㎡,不计容建筑面积15083.44平方米。本项目计划建成包括1栋23层的主楼、高度98.6m,附属楼5层,建筑高度25.7m,连廊3层,建筑高度18m。另新增停车位379个,其中地上30个,地下349个,设充电停车位76个;新增非机动车停车947辆。同时完成水、电、道路、广场、绿化等配套工程的建设。建筑密度21.99%;绿地率30%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海运集团生产调度中心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土方开发外运、井点降水、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防雷、人防、安防、环保、节能、绿色建筑、停车系统、标识标牌、交通标线等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及业主要求的相关工作的施工全过程、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全部工程竣工归档、备案、结算及审核全过程完成的监理色建筑及业主要求的相关工作的施工全过程、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全部工程竣工归档、备案、结算及审核全过程完成的监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235894857  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  作为参考依据,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4139066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90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  ,等级为  一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  一般公共建筑  ,等级为  一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人防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人防工程建设监理 丙 级及以上资质(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投标人应具备人防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甲级资质);(2)其中投标人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有福建省人防监理协会颁发的有效的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岗位培训证书(从事岗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国家《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3)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还应按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的“省外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入闽从业备案登记管理办法”闽人防办【2015】64号文的规定办好人防企业入闽备案登记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6-04 09:00:00      2020-06-10 17:00:00   通过  马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3.0.0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0-06-29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2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银行保函形式(含银行电子保函);④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马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fjcts.cn/)、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fjeship.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中平路151号  , 邮编:  350009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3858511  , 传 真:  /  
联系人:  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楼  ,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8251377  , 传 真:  /  
联系人:  张工、丁工 、赖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马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联系电话:  0591-8368890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马尾区工程招投标与造价事务中心  
地址:  马尾区湖里路27号自贸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19室  
联系电话:  0591-8397512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湖里路27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  0591-83688903  
 
 
 
来源:马尾区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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