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
为更好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福州古厝〉序》的精神,落实《福州市重点文物保护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任务清单》,做好我区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及文物属地管理原则,镇(街)作为文物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要求各镇街成立文物专职机构(设立文保所,或挂靠文化站),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的文物,有文物的村成立文物保护志愿者队伍2-5人,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各镇(街)需建立检查台账,对辖区内的文物全覆盖巡查。并将专职人员、各村文物保护志愿者成立文件及名单于9月30日前上报我局。
附件:1、文物日常巡查内容
2、马尾区文物消防检查工作台账
3、文物保护志愿者花名册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福州市马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19年9月16日
(联系人:吴小瑜 联系电话:1565916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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