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文化体育局 马尾区公安消防大队 关于印发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09-27 15:10
政策文件:
 各镇街、各级文物保护建筑单位、船政博物馆:

  为深刻汲取巴西国家博物馆火灾教训,切实加强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应急管理部、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马尾区文化体育局和马尾区公安消防大队联合制定了《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马尾区文化体育局     福州市马尾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8927

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应急管理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1882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区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刻汲取巴西国家博物馆和近年来我国博物馆、文物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博物馆、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彻底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大检查范围及重点内容

检查范围:全区博物馆和区级以上文物建筑。

重点内容: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督发〔201511号)、《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文物督发〔20173号)、《古城镇和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公消〔2014101号)以及《福建省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消防安全管理的政策文件,集中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检验、维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开展消防演练等工作落实情况。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大检查时间为20189月至12

(一)动员部署(925日—930日)

928日前,博物馆、各文物建筑单位要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对照工作方案,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迅速开展自查自纠。

(二)自查自改(920日—1015日)

区文体局会同区消防大队对博物馆、各文物建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约谈一次,部署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博物馆、各文物建筑单位要全面完成消防安全自查,列出隐患清单,立行立改,对于不能立行立改的,要提请区政府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同时,开展一次内部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自查整改、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材料向区文体局、消防大队报备。

(三)检查督查(925日—1210日)

11026日前,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门技术力量组成检查组,逐一对辖区内博物馆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实地检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连同单位自查上报的隐患问题一并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分别报送省文物局和省消防总队。

2、大检查期间,应急管理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将联合开展两轮集中督查。9月下旬,开展第一轮督查,重点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应急管理部联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召开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抽查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自查开展情况;10月下旬,开展第二轮督查,根据上报的问题清单,对重点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明察暗访、交叉检查,抽查自查工作成效和隐患整改情况。

(四)总结考评(1225日前)

1214日前,区文体局会同消防大队组织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考评,并分别向市文物局、消防支队报送总结报告。

四、工作措施

(一)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博物馆、各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向社会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自上而下逐级逐岗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对同一建筑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使用的,相关部门要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各产权人、使用人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二)改善消防安全条件。结合城市规划建设、文物修缮保护,提请政府拆除博物馆、文物建筑范围内及周边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逐一排查建筑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有效;引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要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对木结构古建筑等文物建筑,要因地制宜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和灭火设施,提高消防安全设防等级。

(三)规范用火用电管理。博物馆、各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严格控制使用明火、宗教活动场所、经营场所、名居建筑等确需使用明火的,应加强火源管理,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由专人看管,必须做到人离火灭。要严格安全用电,一般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和大功率用电器具,确需使用的,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并严格落实使用管理制度,严查假冒伪劣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应采取穿金属管等保护措施,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或者电工负责施工,严禁私拉乱接,对电气线路要定期检查检测。

(四)严格危险品管理。博物馆、各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严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对储存或者堆放的柴草、木料、酥油等可燃物要组织集中清理,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在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燃放烟火爆竹。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博物馆、各文物建筑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博物馆、文物建筑火灾危险性,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对博物馆、各文物建筑的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表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所有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着力提升扑救初期火灾和应急疏散技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博物馆、各文物建筑单位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将全区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作为当前首要任务,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全面部署,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完善消防措施,堵住监管漏洞,确保文物安全。

(二)问题导向,强化分工协作。要结合实际,细化大检查行动工作步骤,合力安排人力和时间,既要快速行动真检真查,又要稳妥组织查实查细,逐一排查文物消防安全隐患,认真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

(三)督查督办,严格考核问责。对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改措施。大检查期间,发生有影响和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博物馆、各文物建筑单位请于10月至11月,每月19日报送工作小结,1212日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区文体局联系人周月凤,联系电话88027262;区消防大队联系人陈林,联系电话83984999。)

 

附件:1、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对照自查表

2、马尾区文物建筑名单

来源:马尾区文体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