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
现将福州市文物局《关于做好旧屋区改造中文物和古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榕文物保〔2020〕129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的要求,做好辖区内文物和古建筑的保护工作,特别要重视人员搬迁后空置文物建筑的安全问题,各镇街要落实专人看管、安装监控等措施,以确保文物安全,避免出现构件被盗、失火等现象发生。
专此。
附件:《关于做好旧屋区改造中文物和古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榕文物保〔2020〕129号)
福州市马尾区文物保护中心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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