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9年春节慰问活动经费的通知
日期:2019-02-01 14:50
政策文件:
  各镇(街)社会事务办:

  二○一九年春节将至,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对烈军属、老复员军人、五老、五保户、特困户等民政对象的关怀,区政府和各镇()在春节前将对上述对象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慰问标准每户均为600元,现将经费(含琅岐镇)做如下安排:

  一、城乡低保和优抚对象。 各镇(街)要认真核对好城乡低保户、特困人员,对优抚对象中的三属、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退伍军人、参战人员、烈士子女、革命“五老”、革命“五老”遗偶、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要做到底数清,不漏一人,详实数据报区民政局。此部分慰问经费由区民政局专户以社会化发放形式开展。琅岐镇参照执行。

  二、困难的空巢老人。琅岐镇3人,慰问经费1800元;马尾镇1人,慰问经费600元;亭江镇1人,慰问经费600元。全区共计5人,经费3000元,此部分经费下拨到各镇(街)民政专户,以现金形式发放到户。

  三、农村留守儿童。马尾镇5人,慰问经费3000元;亭江镇23人(实有24人,有1人困境),慰问经费13800元;琅岐镇25人(实有30人,有1人困境、3人低保、1人日前出国与父母团聚),慰问经费15000元。全区共计53人,经费31800元,此部分经费下拨到各镇(街)民政专户,以现金形式发放到户。

  四、困境儿童。罗星街道12人,慰问经费7200元;马尾镇22人,慰问经费13200元;亭江镇5人,慰问经费3000元;琅岐镇10人,慰问经费6000元。全区共计49人,经费29400元,此部分经费下拨到各镇(街)民政专户,以现金形式发放到户。

  五、低保边缘困难户。罗星街道37户,慰问经费22200元;马尾镇40户,慰问经费24000元;亭江镇20户,慰问经费12000元;琅岐镇50户,慰问经费30000元。全区共计147户,经费88200元,此部分经费下拨到各镇(街)民政专户,以现金形式发放到户。

  六、2018年夏季入伍新兵军属。 罗星街道4户,慰问经费2400元;马尾镇13户,慰问经费7800元;亭江镇20户,慰问经费12000元;琅岐镇8户,慰问经费4800元。全区共计45户,慰问经费27000元,此部分经费下拨到各镇(街)民政专户,以现金形式发放到户。

  七、2018年我区户籍退伍士兵。罗星街道5户,慰问经费3000元;马尾镇7户,慰问经费4200元;琅岐镇3户,慰问经费1800元。全区共计15户,慰问经费9000元,此部分经费下拨到各镇(街)民政专户,以现金形式发放到户。

  八、多重身份的慰问对象不重复发放。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到位。 

  九、注意事项:以现金形式发放的慰问金,要求各镇(街)必须填写姓名、所在村(居)、慰问类别、慰问金额、本人签字及经办人和分管领导签字等事项。(现金发放的,于2019215日前将具体发放人员的花名册等报送区民政局存档) 

  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

201921

  

来源:马尾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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