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20-01-17 15:24
政策文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0年部门预算经马尾区十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20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参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区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事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20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马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财政核拨

4

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主要任务是:建设规范化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落实优待抚恤相关政策;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做好军转安置、退役士官安置工作;做好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组织开展技能培训,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推进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的规范化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二)按规范发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抚恤金做好褒扬纪念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

做好涉军群体信访工作,加大关爱帮扶力度,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三)做好2020军转干部、退役士官的安置

(四)加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对接企业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就业平台。做好福州市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

(五)八一、“两节”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3-1至3-10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为1681.7万元,比上年增加168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本年新增单位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2.2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489.5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81.7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3.93万元,项目支出1634.4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0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92.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本年新增单位,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三)伤残抚恤8万元。主要用于伤残军人及军烈属日常补助支出。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254万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军人定期补助等支出。

义务兵优待金35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支出。

其他优抚支出19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慰问支出。

退役士兵安置8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退役费支出。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38.95万元。主要用于军转干部困难补助等支出。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70.02万元。主要用于越战老兵再就业报酬及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金支出。

行政支行(退役军人管理事务)42.8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人员及公用支出。

十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退役军人管理事务)74万元。主要用于双拥办及退役局开展业务活动的各项支出。

十二拥军优属80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及八一慰问等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0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2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0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涉军群体信访、接访、维稳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单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0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设置19个项目绩效目标(包括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分别是义务兵优待金等项目,共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634.47万元。

(二)绩效目标表及说明

1.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表3-11。

2.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表3-12。

3.有关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3万元,比2019年增加3.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20收支预算总表

      3-2 2020收入预算总表

      3-3 2020支出预算总表

3-4 2020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2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20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2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20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20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20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2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来源:马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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