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日期:2020-01-16 08:56
政策文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0年部门预算经马尾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区市场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以及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国家工商总局授权范围内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协调督促相关许可审批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按照分工依法对市场主体加强监管;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 

  (三)负责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承担市场交易(含网络商品虚拟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 

  (四)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管理企业标准备案,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辖区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五)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制订质量强区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辖区质量提升行动,促进各行业各领域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开展辖区质量工作的考核评价;承担对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依法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制度。 

  (六)统筹推进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尾区品牌建设。完善品牌培育激励机制,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名牌和福州市产品质量奖的培育、推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福州市知名商标的认定、保护工作;引导市场主体申报国家、省、市政府质量奖和品牌荣誉;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七)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应急管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参与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开展违法行为查处。 

  (八)承担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含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指导镇街协助开展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组织工作。 

  (九)监督管理产(商)品质量,负责产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投诉和举报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保护体系,指导消费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十)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十一)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承担辖区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十二)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本信息;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十三)承担辖区计量管理工作。负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加强量值传递体系建设;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依法监督管理计量检定及检验检测机构。 

  (十四)承担市场监管的科技与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科技项目;组织开展本系统科技相关项目申报评选;指导本系统技术机构规范发展;统一管理全区认证监管工作;根据授权依法组织对本区实验室实施资质认定相关工作。 

  (十五)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制定本辖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十六)价格监督检查与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的相关职责;牵头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职责;有关知识产权的职责。 

  (十七)区市场监管监测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网络、广告等市场监管风险评估、预警研判等监测服务工作。 

  (十八)区知识产权中心的主要职责:负责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能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负责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纠纷处理、诉讼咨询等相关维权服务,承担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案件的举报或投诉相关服务工作;承担编写专利信息统计与分析报告,提供专利信息方面等信息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教育等工作。 

  (十九)承办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市场监管局部门包括15个内设机构和1个直属机构、5个派出机构,其中:列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58 

78 

马尾区市场监管监测服务中心 

公共预算财政补助 

9 

6 

马尾区知识产权中心 

公共预算财政补助 

10 

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发展主线,重点办好“十件实事”,全力营造更加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更加安全放心的生活环境。 

  一是推进审批注册提速。全面深化“企业开办全程零见面”、“个体工商户全程微信办照”运用,试行开展工商登记收件材料标准化改革。 

  二是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帮扶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争创省、市政府质量奖等品牌,确保“微电子物联网”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圆满通过国家级验收。 

  三是推进标准示范建设。继续联合物联网促进中心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积引导我区企事业单位主动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四是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做好2019年度年报公示工作,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完成连续两年(2017-2018)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清理工作。 

  五是推进食安城市创建。进一步拓展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覆盖范围,力争全区38%餐饮服务单位完成“明厨亮灶”改造工作,实现规模以上食品经营单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全覆盖。 

  六是推进药械安全监管。继续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抓好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七是推进特种设备监察。完善全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力争全区重点监控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重大隐患整改率、设备使用登记率、检验合格率、较大事故查处结案率达到100%。 

  八是推进市场监管执法。扎实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网络商品交易、广告、商品质量、打击传销、反不正当竞争、物价、知识产权、合同等领域整治行动,严惩市场违法行为。 

  九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继续强化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全面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任务。 

  十是推进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畅通农村地区消费维权渠道,继续推进12315、12365、12331、12358、12345平台建设,确保投诉举报受理率100%、办结率100%。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3-1至3-12。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收入预算为4059.07万元,比上年增加772.4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部门新增一些职能,相应新增一些项目支出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59.07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059.07万元,比上年增加772.4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86.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42万元,公用支出628.49万元,项目支出1821.7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059.07万元,比上年增加772.4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部门新增一些职能,相应新增一些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级科目)600万元,主要用于促进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奖励。 

  (二)行政运行(项级科目)1982.84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和参公在职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级科目)174万元,主要用于市场局大楼及各所运营费用、水产所装修款等未列入行政运行及项目支出的开支。 

  (四)市场主体管理(项级科目)8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等专项工作支出。 

  (五)市场秩序执法(项级科目)65万元,主要用于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举报奖励金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支出。 

  (六)信息化建设(项级科目)38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七)质量基础(项级科目)17万元,主要用于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八)药品事务(项级科目)12万元,主要用于“二品一械”监督管理专项支出。 

  (九)质量安全监管(项级科目)7万元,主要用于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十)食品安全监管(项级科目)398.24万元,主要用于食品监管及“食安办”工作等专项支出。 

  (十一)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级科目)427.5万元,主要用于标准化管理奖励金、品牌示范专项经费、电动自行车回购换牌经费等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级科目)24.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级科目)105.32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级科目)52.67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十五)事业运行(项级科目)71.6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在职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7.3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08.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28.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预算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调研考察交流等外事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100%,主要原因是: 2019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预算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0年预算安排3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3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22.08%,主要原因是:每部车的预算减少。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123个,分别是市场局大楼及各所运营经费、市场主体管理经费、市场秩序执法经费、案件举报奖励金、信息化建设经费、市场监管装备经费、质量基础经费、“二品一械”专项经费、质量安全监管经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食品监督抽检经费、食安办工作经费、标准化管理奖励金、品牌示范专项经费、企业回归奖励经费、电动自行车回购换牌经费、促进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奖励、水产所装修等尾款等18个项目,共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821.74万元。 

  (二)绩效目标表及说明 

  1.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表3-11。 

  2.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表3-12。 

  3.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7.57万元,比2019年增加396.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与2019年“公用支出”统计口径有差异,2020年劳务派遣人员支出也纳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8.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2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3-1 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3-2 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3-3 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3-4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20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20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2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来源:马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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