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统战部(民宗局、工商联、侨联)预算说明
日期:2019-01-30 15:45
政策文件:

2019统战部(民宗局、工商联、侨联)

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1

一、部门主要职责…………………………………………1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1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详见附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详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详见附表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详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详见附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详见附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详见附表

十、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2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2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3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4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4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5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6


    2019年部门预算经马尾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统战部负责全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民宗局负责管理民族宗教工作;工商联负责联系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政议政等;侨联负责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侨办依法管理我区侨务行政事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统战部(侨联)包括民宗局、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工商联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区委统战部

(民宗局、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工商联、侨联)

财政拨款

13

1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本单位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巩固统一战线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服务中心,围绕大局,进一步引导广大统战成员积极建言献策;不断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进一步壮大统一战线队伍力量;把握工作原则,不断提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水平;围绕促进“两个健康”,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强化机制作用,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定稳定;打造联谊平台,维护侨胞权益,不断壮大爱国统一力量;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统战工作水平。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3-1至3-12。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统战部收入预算为492.16万元,比上年增加6.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2.16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40.5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92.16万元,比上年增加6.4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9.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2万元,公用支出27.03万元,项目支出199.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92.16万元,比上年增加6.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行政运行292.36万元。主要用于编内人员工资、医社保、公积金,公用经费及编外人员工资等支出。

2.其他统战工作专项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统战工作。

3.华侨事务专项10万元。主要用于海外统战工作。

4.港澳工作专项5万元。主要用于港澳专项工作。

5.基层侨联专职人员经费补贴专项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侨联专职人员经费补贴。

6.基层侨联工作经费专项20万元。主要用于镇街基层侨联工作经费。

7.参政议政专项20万元。主要用于民主党派工作。

8.新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新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9.民族工作专项12.8万元。主要用于民宗局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等。

10.福安市坂中乡挂钩帮扶补助款100万元。主要用于帮扶福安市坂中乡发展。

11.工商联工作专项10万元。用于工商联工作。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2.3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5.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7.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预算安排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香港专项工作(简要说明出国(境)团组目的年相比支出下降30%,主要原因是: 香港专项工作阶段性任务相应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

2019预算安排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业务部门和回乡华侨华人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增长33%,主要原因是:接待费用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3.5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3.5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统战部(民宗局、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工商联、侨联)共设置绩效目标1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99.8万元。

(二)绩效目标表及说明

1.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表3-11)

2.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表3-12)

3.有关情况说明

2019统战部(民宗局、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工商联、侨联)将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单位职能作用,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严格执行本年度的预算任务。但在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由于上级统战部门部署紧急任务,造成年初预算无法准确编实。今后工作中,我部将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执行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统战部(民宗局、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工商联、侨联)(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03万元,比2018年增加3.45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统战部(民宗局、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工商联、侨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4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5.4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统战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来源:马尾区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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