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区级“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732万元,比上年减少411万元,下降35.9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33万元,较上年减少48万元,下降59.26%。全年区级部门组织出国团组16个,因公出国(境)累计2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8万元,较上年减少306万元,下降32.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28辆。
(三)公务接待费70万元,比上年减少58万元,下降45.31%。国内公务接待338批次,5801人次。主要是按照《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员会办公室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马尾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接待费报销审批程序,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费支出。
附件:“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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