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5100-0200-2017-0004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政府
  • 成文日期: 2017-08-03
  • 标    题: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尾区扶持企业技术创新三条措施》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马政〔2017〕147号
  • 发布日期: 2017-08-07
  • 有 效 性: 失效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尾区扶持企业技术创新三条措施》的通知
榕马政〔2017〕147号
来源:马尾区 时间:2017-08-07 17:18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各园区:  

  为进一步扶持企业技术研发,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经管委会、区政府2017年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马尾区扶持企业技术创新三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日 

  马尾区扶持企业技术创新三条措施 

  为进一步扶持企业技术研发,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在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基础上,提出以下扶持措施。 

  一、对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予以奖励 

  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予以奖励:国家级奖励100万元,省级奖励30万元,市级奖励10万元。 

  二、对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予以补助 

  对获得省、市产学研、技术创新、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专项扶持的企业,给予该专项资金50%的配套奖励。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补助 

  对获得国家、省、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的企业,给予50%的配套奖励。 

  四、其他事项 

  (一)以上扶持措施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由区经信局负责解释。 

  (二)每年由区经信局发布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时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并组织实施。 

  (三)单家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年税收区级留成,已享受上级补助区级配套的不能重复申请。此前有关政策与上述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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