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0 16:07 | 来源: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awe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马尾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68号;邮编:350015;电话:83983505;电子邮箱:mw_sz@sina.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1.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

  持续关注涉闽、涉榕负面及重大突发舆情,报送互联网信息6979条。在春节、国庆、数字峰会等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加强舆情值班预警,确保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发现并协助妥善处置。建立健全了网络舆情分级分类报送和处置相关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流程图;出台了马尾区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响应分级值守规范等相关工作制度。

  2.做好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

  关注境内外舆论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民生热点问题的反响,综合编写上报564篇优秀的网络舆情文章,报送给省市宣研究室。每季度定时梳理总结福州市,尤其是涉及马尾区的网络舆情和热点事件,并提出对策建议。

  3.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对经济社会热点、办事创业堵点痛点的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

  加强区政务新媒体工作联动。将政务舆情应对纳入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中,并在十二月开展督导检查。开展新媒体违规科技报道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截止日前,共对13个政务媒体公众号、1个政府网站、1个新闻网站,3个自媒体账号进行检查整治,并未发现存在违规、泄露机密和宣传伪科学等的报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区本级政府及政府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其中将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主动公开及时率100%。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度区本级政府及政府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答复及时率100%。,主要受理方式为网络申请和信函申请。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信息等内容,如马尾区亭江镇、马尾镇等拆迁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情况

  我区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建设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政务公开栏及各级各部门的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有区档案馆和区图书馆等。区本级政府及政府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均已报送区档案馆和区图书馆。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办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制度规定目录下设定国家相关规定、福建省相关规定、福州市相关规定、马尾区相关规定四个子栏目,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2019年我办举办1次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各公开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不断提升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7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7

0

5

0

1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进步,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个别科室因日常工作任务繁重,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继续丰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促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优质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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