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ull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环保局
- 成文日期:2015-01-22
- 标 题: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字号: 2015
- 发布日期:2015-01-22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4〕130号)以及《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开政办〔2014〕126号)等文件的要求,特编制2014年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于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马尾区建星路50号环保大楼;邮编:350015;电话:83684430;传真:83997733)。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等方面着手,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有序进行,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林群山局长为组长、董须智纪检组组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编制、收集、梳理、审核等具体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有力开展。
(二)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马尾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马尾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要求,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有效。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及时公开财务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等相关内容;
2、主动公开建设项目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环保验收审核情况、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总量减排、污染防治等信息。
(四)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加强我局在马尾区政府门户网站后台及子站的管理工作及时公开各项环保监督检查、环境空气质量及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等各类环境信息,并在子站新增“污染源监管”栏目,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完善机关内部对内、对外公开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利用《环保动态》作为相关政府信息发布的补充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得到完善。
(五)工作亮点和成效
借助马尾区政府网站平台,做好国家生态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创建、节能减排、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等环保宣传工作;推进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上市环保核查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加大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力度,及时规范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等各环节信息公开;及时把握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加大重金属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环境整治信息公开力度。通过网站平台,向群众展示环境保护工作成果,激发全社会的责任感,环境质量得到切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4度,我局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03年以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
主动公开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类信息4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环境信息1条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发布政府信息:1、“福州马尾”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福州马尾”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查询我局公开的环境信息;2、设立了对内、对外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众提供环保方面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3、报刊、有线电视、广播等其它形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局未发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马尾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主动公开机构信息和工作信息。但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格式需进一步规范;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仍需完善。
结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1、要确保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对新生成的信息,必须及时主动公开;2、要规范信息发布格式要求。发布的信息一定要按照统一的规范上传发布;3、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信息质量;4、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5、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政府信息,尤其是行政审批、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监管等重点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5 |
573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5 |
573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 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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