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榕政综〔2024〕122号)、《福州市司法局 中共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街道)赋权评估工作的通知》(榕司〔2024〕141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镇(街道)赋权有关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基层综合执法,经2025年第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暨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决定上收22项赋予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区直相关部门与各镇(街道)要做好调整事项的承接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履职方式,避免收回事项落空。
附件:赋权事项调整清单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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