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福州市马尾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11月22日发布的琅岐镇内河整治工程项目的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榕马拟征地安置公告〔2021〕15号),现补充更正相关内容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征收目的、用途
征收土地位于琅岐镇劳丰村、乐村村、吴庄村,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征收目的:用于琅岐镇内河整治工程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安置途径
1.涉及农用地、林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由马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规定,符合《福州市马尾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养老保障待遇,由当地镇、社保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
3.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09〕100号)等规定执行。
三、其他
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榕马拟征地安置公告〔2021〕15号)的第二、三、五、六条内容均不变且有效。
特此公告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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