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禁火令2021年第1号
日期:2021-02-03 16:02
政策文件: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禁火令

2021年第1

  据气象预报,我市未来几天天气以晴到多云为主,无有效降水,森林火险等级高,为确保我区森林资源安全,根据《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转发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2021年第1号)并下达2021年第1号禁火令的通知》(榕森防指明电〔20211号)要求,区政府特下达2021年第1号禁火令,从202123日至2021 27日,在全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各镇(街)应立即开会部署,采取超常措施,开展宣传,落实护林员全员巡护,开展镇(街)、村检查,严控火种进山,严禁野外用火,加强值班,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区林业主管部门、应急部门要组织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通报,确保森林防火安全。禁火令期间出现违规野外用火或发生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责任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禁火令。若发现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请立即报警。森林火警电话:0591-83681780、12119、0591-83681407。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2123

来源:马尾区政府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