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0-11-26 10:04
政策文件:
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各园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国家的部署要求,省政府研究决定,对相关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予以废止。被废止的文件,自2020年11月12日起停止执行。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闽政〔20208号)转发给你们,请予知悉。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201124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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