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楼宇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城市功能提升,切实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经研究,现将《关于促进马尾区楼宇经济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关于促进马尾区楼宇经济发展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楼宇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城市功能提升,切实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现提出马尾区楼宇经济发展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展目标
到2023年,全区楼宇入驻率达到80%以上,培育产值过百亿元楼宇2栋,产值过十亿元楼宇10栋。全区税收亿元楼宇数量达到4栋,楼宇税收超过8亿元,楼宇总产值超500亿元。
二、工作任务
1.培育专业特色楼宇。按照商务楼宇功能定位,重点发展13个主题楼宇:金融业(百事达)、跨境电商(世创)、建筑业(金澜、中建海峡)、物联网(物联网创新发展中心)、平台经济(滨海星)、基金小镇(大德广场)、航运业(蓝波湾)、商务酒店业(天宝、荣泰、三鑫财富)、资本市场(滨江广场)、网红直播、创意设计、电竞、现代服务业(待定),促进优势产业集聚,形成“一楼一主题”的特色楼宇。
2.提升楼宇信息智能化水平。绘制发布楼宇招商地图,健全完善全区楼宇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掌握楼宇资源分布以及入驻情况;支持单个新建楼宇配套高端智能化系统,鼓励楼宇业主改造、提升楼宇的智能化系统,实现楼宇的现代化管理。
3.完善楼宇周边商服配套。鼓励引导楼宇业主加大中央厨房、员工食堂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重视商务楼群业态布局,在楼宇周边区域发展品牌性商业零售、餐饮、休闲、文化娱乐等配套场所,促进楼宇与商圈协同发展。
4.强化楼宇招商。推行区有关单位楼宇招商一把手总责制,切实依托楼宇,提升招商工作实绩;鼓励引导楼宇业主加大招商力度,提升入驻企业服务水平;发挥知名企业招商带动作用,实现以商引商、以外引外。
5.发挥政策导向。充分发挥我区《关于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的三条措施》《关于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的补充措施》等楼宇政策作用,提高楼宇业主、意向招商项目等入驻楼宇积极性;积极协助企业按照业态争取省、市各项惠企扶持政策;对拟入驻我区楼宇的世界五百强、全国五百强等优质企业或重点项目,可实行“一企一策”或“一事一议”。
6.提升服务保障。各镇街、各园区等招商责任单位成立楼宇招商专班子,专职负责推动楼宇招商工作;健全完善楼宇服务团队,实行楼宇“楼长”(招商责任单位一把手担任)和“四大员”(市场管理片段长、税务专管员、统计专管员、楼宇专员)工作制,并由各楼宇指定“楼宇联络员”,专职负责楼宇招商情况统计等工作。
7.完善考核机制。建立楼宇经济指标考核体系,将楼宇经济发展目标逐年量化考核,重点从“入驻率、注册率、纳税率、税收总额”等内容入手,对楼宇实施分项量化考核。对培育楼宇经济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区直部门、镇街(园区)和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明确基数。对区内商务楼宇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各商务楼宇的空置面积、入驻企业数量、2020年上半年税收基数等情况,建立商务楼宇基础信息库。(责任单位:各楼宇招商责任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8月15日前)
(二)签订合同,明确目标。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组织召开一次全区商务楼宇座谈会,介绍我区推进楼宇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计划安排,动员各楼宇业主与相关镇街、园区分别签订《商务楼宇招商服务合同》,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推动楼宇招商工作,促进楼宇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各楼宇招商责任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前)
(三)建立制度,促进招商。
1.建立服务机制。成立楼宇经济服务团队,设立各楼宇的“楼长”(招商责任单位一把手担任)和“四员”(市场管理片段长、税务专管员、统计专管员、楼宇专员),明确职责权限,全方位做好和解决商务楼宇在项目建设、企业注册、行政审批、招商引资、金融服务、改造升级、设施配套等方面的一系列服务和需求,健全公共服务内容,推动社会事业与楼宇发展的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统计局、各楼宇招商;完成时限:该项工作持续推进。各楼宇“楼长”和“四员”工作机制需于2020年8月15日前建立完成)。
2.实行“月申报”制度。各楼宇业主负责每月10日前报送楼宇经济运行数据,包括楼宇出租情况、企业入驻情况、纳税情况、纳统情况等,对商务楼宇信息库进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各楼宇业主;完成时限:每月10日前)
3.建立楼宇经济月例会制度。区楼宇办(商务局)牵头负责每月15日召开一次楼宇经济月例会,分析上个月楼宇经济运行情况,研究解决楼宇经济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区楼宇办;完成时限:每月15日前)
(四)定期考核,兑现奖励。根据《商务楼宇招商考评办法》和签订的《招商服务合同》,定期对镇街、园区和各楼宇业主进行考评,符合政策和条件的,及时兑现奖励,以调动各镇街、园区和楼宇业主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发改局、统计局、税务局、财政局、各镇街、各园区、各楼宇业主;完成时限:每年12月31日前)
四、工作保障
1.加强领导。各镇街、园区、区有关单位作为楼宇招商责任主体,要切实按照《马尾区楼宇经济发展行动方案任务清单》要求,对标对表推动招商工作;要持续强化本单位招商领导,推动楼宇招商一把手总责制落在实处。
2.注重协同。各成员单位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同时,要继续强化沟通协调,做到“信息共通、资源共享、市场共拓”,加快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联动工作格局和协同服务体系,共同促进我区楼宇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3.加大宣传。加强与各类社会媒体,尤其是新媒体的交流合作,采用新闻播报、楼宇专访、系列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推介我区楼宇政策、发展成果,推动促成更多意向项目落地我区。
4.强化通报。实行楼宇经济发展情况动态排名通报制度,每月定期公布楼宇工作绩效排名,定期通报全区各级、各部门楼宇工作推进情况、交流特色亮点工作、反映问题与建议等情况。
附件:
1.2020—2023年楼宇增效发展目标年度分解表;
2.关于促进马尾区楼宇经济发展行动方案任务清单;
3.主题楼宇招商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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