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19-04-15 09:38
政策文件: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提升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方针,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法治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体系,把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区绩效考评同部署、同落实。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把本地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区委、区政府领导坚持带头学,通过扩大会、党组会议等形式组织干部进行学法辅导活动。区委党校立足培训教育工作阵地,在每一期的干部培训班都开设法律课程,依法行政知识、用的法律知识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作为培训教学内容。部门也都建立了本部门干部年度学法培训的计划,加大了专业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学习培训和对外宣传法律知识工作。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任职前都按规定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的情况。积极组织各级单位、部门参加福州市干部法律知识学习与考试,实现以考督学、以考促学”,提升全区干部的法治理念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十条规定》、《福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进一步细化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可操作性。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各级各部门全覆盖,进一步推进全区各级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合法化。2018年,我区组织召开29次区委常委会议、24次管政常务会议,对重要事项实行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区政府法制办针对提交管政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的重大事项,及时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年内共提出各类意见和建议80条,审查把关区政府对外合作等重大合同和合作协议36份。 

  三、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认真执行《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重点加强对规范性文件中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涉及地方或行业保护等内容的合法性审查。管委会、区政府及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送管委会、区政府审定前都要经过区政府法制办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今年区政府法制办共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11件,其中以管委会、区政府及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11件,已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做好报送备案工作。 

  同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认真开展涉及自贸试验区”、“著名商标制度”、“产权保护”“证明事项”以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建设 

  一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改革。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网办,电子证照生成100%。电子证照应用率幅提升13个百分点,达到30%完成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新一轮梳理,实现区级与市级同源事项的要素基本统一;推动审批服务事项入驻市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全面完成对接市通用目录事项达1347项。16个入驻窗口的108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已推行告知承诺制。二是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依托实体服务大厅,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改革新模式。将审批推动传统审批模式向综合受理模式转变,推动部门协同、高效审批,使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跑一个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行一次性告知,并联审批实现“一窗受理、三天开业”。进一步简化和取消部分审批事项,减少重复提交材料。三是开展“信易批”工作。我区在全市最早开通“信易批”工作,“信易批”工作进一步延伸告知承诺制工作中,对符合条件的守信主体在申报材料不齐备的情况下享受“容缺受理”、“容缺审批”、创新改革试验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创新拓展“信用+”守信激励机制,使市场主体有“信用有价”的获得感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启用全省首个无纸化投标保函系统建设,降低企业交易性成本,实现投标人最多跑一趟四是全市最早实现全程电子化交易和远程异地专家评标。2018年共受理公共资源项目79个,涉及总金额34.08亿元。其中建设工程类项目进场交易74个,涉及金额33.04亿元,节支率8.23%。政府采购类1个,涉及金额406.6万元,节支率2.96%。土矿挂牌拍卖4幅,成交1幅,成交金额9980万元。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及24小时自助服务区。首批综合社区受理平台上线94个事项,7个社区已实现受理,方便群众家门口办理共引进了27台可24小时受理11家单位业务的自助终端设备,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依法处理信访事项,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服务“抓项目、促发展”专项行动,依法保障全面对外开放,继续完善涉台、涉外、涉侨审判机制,打造涉台司法服务特色品牌,组建“1+1+1”涉台纠纷调解团队,推行法院、台办、台胞特邀调解员三方联动调解。及时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化联动体系,化解社会矛盾成效明显。强化劳动争议、交通损害赔偿、医疗服务、食品安全等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建立调解机制,联合区公安局、检察院联合出台《建立查办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配合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最大限度地提高涉民生案件执结率,增强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获得感。深化平安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对“村霸”和宗族等黑恶势力实施犯罪的打击力度,受理公安机关认定为恶势力的案件8件25人,批准逮捕7件18人。严厉打击民生领域刑事犯罪,对食品药品安全、电信诈骗、劳动保障等领域严重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6人、起诉10人。受理毒品犯罪案件依法起诉11件13人受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依法起诉24件24人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今年以来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12件1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2件30人。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和针对留守、贫困儿童的法治教育、自护教育和关爱救助活动,拓展宣讲方式,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今年共计开24场推行以案释法制度,建立法院、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推动开展全程说理式执法,开设“以案释法”专栏,使热点案事例的依法处理变成全民普法的公开课深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战略不断优化河湖生态功能,设立马尾区人民检察院驻区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监督行动,靠前推动各责任单位履职尽责目前已依法提起公诉4件。 

  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的要求,我区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继续加强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征地拆迁等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截止至目前为止我区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的政信息1062已通过网站、区档案馆查阅室对外公开;在“马尾发布”上发布政务微博244;在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的访问量达12434062人次。 

  七、自觉接受外部的法律监督 

  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积极配合省、市、区人大开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工作制度,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办理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意见110件,政协委员提案142件,办复率100%。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实施的监督,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继续深化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机制,每年本地区、本部门的第一个行政诉讼案件,法院提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行政首长都出庭应诉,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年内,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能力,使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形成责任明确、程序规范、监督到位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结合《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员会办公室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要求我区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将行政执法信息及涉嫌犯罪的行政执法案件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对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移送公安机关,并将相关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以书面形式报送区检察院备案,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互联互通,以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的现象发生2018年,我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认真做好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案件工作,共录入行政执法案件331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0起。 

  八、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区政府法制办结合政府绩效评估依法行政指标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率评估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规范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我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并将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区413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完善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制。及时受理、按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建立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出台《关于建立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沟通与共享,促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推动司法建议落实反馈,规范行政应诉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健全新闻发言人、政务听证会等制度。 

  九、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加强和改进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大行政监察力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变动情况,结合今年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保留、取消、下放及调整合并的行政事权,对本级行政职权目录认真梳理调整,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权限,继续清理我区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职权目录,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切实做到流程明晰、效率提高、便民利民。同时,落实将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和行政处罚目录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接受监督。在区直部门和各镇街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制度,开展机关作风督查。牵头开展全区性机关作风、窗口服务效能暗访,严肃惩治“庸懒散拖”行为。2018年,通过效能督查,对两名工作人员分别予以诫勉教育一次,对一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一次下发《效能问题整改函》7份,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并开展复查,进一步完善我区的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长效常态机制。加强“为官不为”整肃力度。深入开展“为官不为”整肃工作,协同纪委、组织、机关党工委、人社局开展明察暗访27次,及时发现问题,并定期发布整肃“为官不为”工作信息,截止目前,共印发11期78条信息。区新闻单位对我区整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门报道、上报市整肃办相关工作信息421条,得到市整肃办充分肯定。定时定期跟踪回访企业服务及投诉工作每月跟踪回访区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各类问题的协调处理进展情况,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周密细致地做好企业服务,让挂钩联系企业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目前共计跟踪回访9轮次,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核实、座谈了解等方式回访企业84家次,企业均对政府“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服务表示满意。热情接待群众上访。有访必接,态度端正,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及时办理或者转办,并定期跟踪督办,为群众解决久拖未决的事情,维护效能办工作威信,得到群众的认可。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 

                                                        2019412 

来源:马尾区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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