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区局强化社会面治安总体防控,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守牢疫情防控底线。全面推广“国家反诈中心”官方APP,加强电诈预警劝阻工作机制落实,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持续推进“追逃”、“飓风肃毒”、“扫黑除恶”等专项会战行动,持续加强对传统“盗抢骗”的打击力度,不断提升“黄赌”打击质效,净化辖区社会风气。扎实推进重点车辆隐患清零“百日行动”工作,做好严重交通违法纠违,全力维护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辖区形势基本稳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刑事案件
全区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48起,同比上升26.5%(去年同期117起);破获年内刑事案件83起,破案绝对数85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2人,刑拘42人,逮捕21人。
(一)暴力犯罪案件平稳可控。暴力犯罪案件立1起,占立案总数的0.68%,同比下降50%(去年同期2起)。
(二)侵财犯罪案件总量同比有所上升。侵财犯罪案件共立81起,占立案总数的54.73%,同比上升22.73%(去年同期66起)。从损失程度看,案值1000元以下的有66起,占侵财犯罪案件数的81.48%;案值10000元以上的有10起,占侵财犯罪案件数的12.35%。
1、盗窃案件立54起,占侵财案件数的66.67%,占立案总数的36.49%,同比上升45.95%(去年同期37起)。
2、诈骗案件立23起,占侵财案件数的28.4%,占立案总数的15.54%,同比持平。其中非接触性虚假信息诈骗19起。
3、敲诈勒索案立3起,占侵财案件数的3.7%,占立案总数的2.03%,同比下降50%(去年同期6起)。
4、故意毁坏公物案立1起,去年同期无此类案件,占侵财案件数的1.23%,占立案总数的0.68%。
(三)其它案件立66起。利用计算机金融诈骗犯罪案38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14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起,妨害公务案1起,聚众斗殴案2起,危险驾驶案3起,猥亵儿童案1起,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1起,挪用资金案1起,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案2起,窝藏、转移、收购、销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1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1起。
(四)从各辖区发案情况分析,罗星、亭江发案上升。快安、罗星、亭江、琅岐、海云、水上分别发案71、53、12、11、1、0起。同比快安下降2.74%,罗星、亭江分别上升103.85%、71.43%,琅岐、水上持平,海云去年同期无此类案件。
(五)从发案时间、地点及作案人员情况分析,存在一定规律性。
1、从发案时间看,夜间发生的案件为13起,占立案总数的8.78%,白天发生的案件为135起,占立案总数的91.22%,其中白天10:00至下午15:00为高发案时段,共发案53起,占立案总数35.81%。
2、从抓获人员情况看,外来人员73人,占71.57%;从作案人员身份看,无业人员102人,占100%;从文化程度看,高中以下96人,占94.12%。
(六)破获案件情况分析。分别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8起,盗窃案12起,盗窃电动车案4起,盗窃其他财物案2起,非法经营案1起,故意伤害案1起,利用计算机金融诈骗犯罪案18起,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案1起,入室盗窃案1起,危险驾驶案4起,猥亵儿童案2起,窝藏、转移、收购、销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1起,寻衅滋事案1起,诈骗案29起。
(七)从案件可防性分析,可防性案件平稳可控。共立4起,同比下降42.86%(去年同期7起)。
二、治安行政案件
全区共受理行政案件741起,同比上升101.36%(去年同期368起),查结579起,查处行政违法人员587人次,罚款579人次、拘留3人次。受理治安案件236起,同比上升114.55%(去年同期110起),查结153起,治安处罚43人次、罚款27人次、拘留14人次。
(一)侵犯人权案件共受理81起,占受理治安案件总数的34.32%,同比上升170%(去年同期30起),其中,侮辱、诽谤、诬告陷害4起、侵犯隐私2起、殴打他人73起、故意伤害2起。
(二)侵犯公私财物案件共受理67起,占受理治安案件总数的28.39%,同比上升39.58%(去年同期48起),其中,盗窃案件27起、诈骗23起、勒索敲诈1起、故意损毁财物14起、其他2起。
(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共受理83起,占受理治安案件总数的35.17%,同比上升186.21%(去年同期29起),其中,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或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29起、违反旅馆业管理4起、违反房屋出租管理37起、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提供虚假证言1起、谎报案情1起、拉客招嫖1起、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6起、其他4起。
(四)扰乱公共秩序案件共受理4起,占受理治安案件总数的1.69%,同比上升300%(去年同期1起),其中,扰乱单位秩序1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1起、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1起、寻衅滋事1起。
(五)妨害公共安全案件共受理1起,占受理治安案件总数的0.42%,同比下降50%(去年同期2起),其中,盗窃、损毁公共设施1起。
三、道路交通情况
本月全区共受理一般以上交通事故7起,同比下降30%(去年同期10人);受伤2人,同比下降84.62%(去年同期13人);直接经济损失1030元,同比下降63.48%(去年同期2820元)。
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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