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2021年10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分析
日期:2021-11-19 14:37
政策文件:

  一、10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10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减少2起;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同比持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同比减少40.2万元其中:  

  1、工商贸事故。未发生工商贸事故,同比持平;  

  2、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起;无人员伤亡,同比持平;无经济损失数,同比减少0.2万元。 

  3、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起;无人员伤亡,同比持平无经济损失,同比减少40万元。  

  4、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方面无发生事故。  

  二、1-10月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1-10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事故起数同比减少4起,下降57.14%;事故造成1人死亡,同比持平事故未造成人员重伤,同比减少1,下降100%;事故造成经济损失3.12万元同比减少40.15万元,下降92.51%。其中:  

  1、工商贸事故。未发生工商贸事故,同比持平;  

  2、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同比减少3,下降60%;事故造成1人死亡,同比持平事故造成人员重伤,同比减少1,下降100%事故造成经济损失0.12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下降96.39%  

  3、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1,同比减少1起,下降50%;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同比持平;造成经济损失3万元同比减少37.05万元,下降92.51%  

  4、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方面无发生事故  

  三、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从整体看,截止10月底,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经济损失等均受到有效控制,总体事故形势平稳。时值年末疫情、冬季干燥、冰冻等极端天气、年终生产经营企业赶工期等不确定因素叠加影响,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更加提高警惕,做好当前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风险分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省党代会等重要时段的安全防范工作。 

  省党代会召开在即,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省党代会的特殊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落实安全责任,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思想上的麻痹,清醒的认识到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盯紧重点行业领域强化攻坚克难,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省党代会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深入推进“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全区“攻坚120天”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安排深入推进“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认真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落实。要盯紧盯牢道路交通、工程施工、水上安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消防安全、城镇燃气等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行业领域,严格落实“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一般隐患要立行立改、及时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难硬重大隐患要领导挂钩、跟踪整改,逐一见底清零,严禁纸上整改、数字整改、“以罚代改”,严禁放任违法企业一边“整改”、一边“带病”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 

  继续按照省、市、区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作方案要求,把宣传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积极开展“八个一”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和安全风险防控意识,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来源: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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