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2021年3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分析
日期:2021-04-21 15:09
政策文件:

  一、3月份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3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1起,下降100%;事故未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同比持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同比减少0.05万元,下降100%。其中:  

  1、工商贸事故。未发生工商贸事故,同比持平;  

  2、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持平;  

  3、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同比减少1起,下降100%;事故未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同比持平;造成经济损失同比减少0.05万元,下降100% 

  4、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方面无发生事故。  

  二、1-3月全区各类事故情况  

  1-3月份,全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起,下降100%;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同比持平;造成人员重伤,同比减少1人;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同比减少2.05万元,下降100%。其中:  

  1、工商贸事故。未发生工商贸事故,同比持平;  

  2、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1起;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死亡人数同比持平;造成人员重伤,同比减少1人;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同比减少2万元。  

  3、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发生生产经营性消防火灾事故,同比减少1起;事故未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同比持平;造成经济损失同比减少0.05万元,下降100% 

  4、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方面无发生事故  

  三、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截止目前,我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减少2起,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比之前三年同期(2018-20201-3月)均有所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是,近期全国、全市各地发生起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全区各级各部门务必牢固树立底线、红线意识,深刻汲取相关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深刻吸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抓好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风险防范工作  

  近期,先后发生3.27”鸡公山海域船只碰撞事故、“4.2”沉船事故等多起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先后做出重要批示指示。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有关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及全国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视频会议以及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的相关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监管执法,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水上运输和渔业生产安全。 

  (二)认真做好“数字峰会”、“五一”假期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  

  临近五月,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和“五一”假期即将到来,为切实加强“数字峰会”、“五一”假期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交通运输、海洋渔业、建筑施工、旅游景区、特种设备、游乐设施、大型群众性和商贸促销活动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防汛、防火工作,加强重要时段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力量协调与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值守、监测预警、风险排查、防灾避险知识宣传工作。 

来源:马尾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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