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122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1-11-13 09:33
政策文件:

陈慧蓉委员:

  《关于加强我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2122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能有效缓解中小学生在课业负担、人际交往、考试焦虑、家庭矛盾等方面的心理压力,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近年来,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中小学从创新学校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高度,积极有效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

  一、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目前,我区共有专职心理健康教师12人、兼职13人(均具备二级心理咨询师或B证以上资格),各学校建立了在校长领导下,以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和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由区教师进修学校定期开展业务研究学习;选派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参加省、市、区级的教育培训;聘请专业师资力量为学校兼职教师作培训讲座;各学校把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纳入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通过多渠道努力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做到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逐步了解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和技能。

  二、因地制宜,丰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资源。目前由于全省没有统一的心健教材,因此,各学校因地制宜,在日常教育教学中,结合《综合实践活动》、《道德与法治》、《生物》、主题班会等课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市教育局统一发行了《习以为常》一书,为学校提供教学参考教材。近年来,教育局联合区委文明办、区关工委、区妇联等有关单位,在各校自主申报的情况下,统筹专职心理教师面向中小学的师生及家长开展专题讲座。此外,鼓励学校立足本校实际积极编写心理健康校本教材。

  三、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保障机制。2021年3月,福州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印发《福州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行动计划》,我区将以该文件为纲领,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和随机检查。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建设整体规划,纳入文明校园、平安校园考评,纳入校长(教师)绩效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引入问责追责机制。

  四、落实心理健康教师待遇。为加强我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区教育局参照《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等级考评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教思〔2021〕7号)文件精神,落实“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要求,开展全区公办中小学(含中职校、特教校)、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考评工作,考评设优秀、称职、不称职三档,分别一次性给予优秀12000元、称职8000元奖励,不称职不享受。上述奖励将于今年9月落实到位。

  专此答复

 

  区分管领导:江典顺  

  单位主要领导:赖泽铭

  经   办   人:庄新华

  联系电话:83681924

  

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

  2021年6月30日 

来源:马尾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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