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141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1-10-20 11:10
政策文件:

民盟马尾张维棡委员:

  尊敬的张委员,您的提案《关于重视和加强噪声污染治理的建议》收悉,对于您提出的建议,马尾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职责分工

  根据《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在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区域内,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进行查处。目前,马尾区建筑工地施工噪声问题由马尾区城市管理局查处,福州市“12345”投诉平台也将工地噪声投诉件转由马尾区城市管理局查处。我局负责夜(午)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

  二、强化行政审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福建省环境环保条例》《福州市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夜(午)间建筑施工审批及监管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环保窗口负责午(夜)间施工许可。对夜间施工许可的建筑工地原则不超过23时。2021年1月至今,我局未收到相关单位申请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许可。

  三、加强联合执法

  我局不定期会同马尾区城市管理局开展建筑工地午、夜间施工联合执法,今年以来共出动 252人次,重点检查了悦江湾项目、港口路与君竹路交叉口地铁2号线项目等马尾区在建工地共计13个,中高考期间,我局每周定期联合区城管开展午(夜)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工地夜间违规施工的情况。

  四、建立巡查防控工作机制

  1、我局代拟的《关于开展马尾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经马尾区政府审议同意,已印发《关于开展马尾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至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同时,区政府已建立了马尾城区噪音污染治理和渣土运输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机制。

  2、我局向施工单位送达了《致马尾区在建工地施工单位的一封信》,向企业宣传有关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控制噪声排放,防止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关于开展马尾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不定期会同城管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的监督管理。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与建议,随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区分管领导:张发春

  单位主要领导:徐开东

  经 办 人:刘泓

  联系电话: 13******789

  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29日

来源: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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