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0202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0-10-27 15:28
政策文件:

  陈庸明委员:

  《关于关爱我区护林员的建议》(第2020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区护林员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工作,经过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共同努力,我区林业工作成效明显,这些都离不开全区广大护林员的辛勤劳动。马尾区4个镇(街)共57个有林村、5个镇政府管理的集体林地(场),合计62个森林经营单位。全区林地面积22.45万亩,占集体林地的99.99%;重点生态公益林(国家级、省级)面积17.57万亩,占林地面积78.26%(其中国家级14.03万亩,占比79.86%;省级3.54万亩,占比20.15%);商品林面积(含一般公益林)面积4.88万亩,占林地面积21.74%;天然商品林面积1.05万亩,占林地面积4.68%。森林覆盖率47.15%,各镇(街)均设有自然资源所,加挂林业工作站牌子。全区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77人,其中村级专职护林员65人、镇级专职护林员12人,村(镇)级专职护林员实行“村(镇林业职能部门)推荐、站考察、镇(街)审核、区林业局审批”以及“村(镇林业职能部门)聘、村用、村站共管、乡监督”管理机制。亭江镇政府、琅岐镇政府、亭江镇象洋村分别自聘护林员2人、5人、1人,共计8人。全区将重点生态公益林按照每2000-3000亩划分成77个管护责任区,同时就近兼管本村商品林,实行护林员网格化管护,全区专职护林员人均管护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2282亩、人均管护森林面积2916亩。亭江镇政府、琅岐镇政府、亭江镇政府象洋村另聘护林员,加强对重点区域森林资源管护,或对辖区实行二级巡护及监管一级护林员巡护。专职护林员条件:男性、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年龄20-55周岁以下、工作责任心强,专职护林员60周岁解聘。镇(街)、村自聘护林员参照执行。 

  二、护林员工资保障情况 

  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工资按工龄分档:每5年一档,共分4档,即1-5年2100元,6-10年2400元,11-15年2700元,16年以上3000元,资金从村(森林经营单位)获得的年度重点生态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偿补助资金支出(约占补偿补助标准的50%),工资总额219.60万元,个别村(森林经营单位)获得的年度补偿补助资金不足发放专职护林员工资的(共8个村),由区财政兜底,每年预算约10万元。镇(街)、村自聘护林员工资标准和资金来源由聘用单位自行确定和解决。除亭江镇聘用的10名镇级专职护林员和2名自聘护林员、琅岐镇5名自聘护林员已办理城镇职工社保、医保外,马尾镇聘用的2名镇级专职护林员以及其他村级专职护林员均没有办理城镇职工社保、医保,仅在所在村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者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三、有关提案问题答复意见  

  我区护林员是由村委会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聘用,具体劳动待遇调整应由用人单位实施,合理提高护林员工资待遇有利于积极调动护林员工作积极性,我局全力支持并积极协助解决。 

  (一)村级专职护林员身份不符合城镇职工社保、医保政策 

  经咨询区社保中心有关人员,根据目前国家社保、医保政策,村委会聘用人员暂不能参加城镇职工社保、医保,因此暂不能解决我区65名村级专职护林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保、医保的问题。 

  (二)探索改革专职护林员聘用制度和管理模式 

  1.聘用制度。目前,我区村级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为村聘村用制度,实行“村聘、村用、村站共管、乡监督”的管理模式,不符合城镇职工社保、医保政策。为解决专职护林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保、医保问题,在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区划分片数(全区77片)和专职护林员编制数(全区77名)不变的前提下,探索将现行专职护林员聘用制度和管理模式改为乡聘村用制度,实行“乡聘、村用、乡委托村站共管、乡监督”的模式,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福州开发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和《关于委托发放劳务报酬的协议》,由福州开发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派遣职工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镇(街)可以根据《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原则与派遣员工细化签订《重点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管护合同》。 

  2.工资和社保、医保标准与经费来源。专职护林员工资标准和经费来源按原方案执行;社保、医保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经费来源:个人缴费部分(8%),由专职护林员承担;单位缴费部分(22%),可由镇(街)牵头、区直有关单位和相关村协商,提出方案,报区政府研究。 

  (三)探索深化改革专职护林员管理制度 

  1.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乡统一聘用,实行“乡聘、乡用(分组巡护执勤)、站管、村监督”管理模式。重点生态公益林扔按2000-3000亩面积核定1名专职护林员管护和执勤(辖区或相邻辖区有条件建立森林防火执勤哨所的),同时兼管管护责任区周边商品林,以镇(街)为单位统一向社会公开聘用专职护林员,分片区分组机动巡护执勤,开展保护森林资源和森林防火宣传、管控火源,及时发现、制止、处置、报告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和火情,协助调查破坏森林资源和野外违章用火案件。专职护林员工资标准和社保、医保及劳保待遇参照政府消防员的标准执行,经费来源可以探索以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个人)承担为主、镇(街)级和县级财政补助的形式为辅的方式筹集。 

  2.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探索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采取以区或镇(街)为单位,以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按规定和相应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购买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管护。管护经费来源可以探索以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个人)承担为主、镇(街)级、县级财政补助为辅的形式筹集。引导市场主体应用现代设备、设施和科技手段,提高管护效率,降低管护成本。委托方按合同检查、考核,村或镇(街)配合,区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指导、检查、监督,保障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成效。 

  专此答复。 

  区分管领导: 

  单位主要领导: 

  经   办   人: 

  联 系 电 话:13******022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24日         

来源: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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