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6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2-04-14 09:07
政策文件:

  [答复类别:A类]

詹春燕代表:

  您提出的《进一步发挥闽宁劳务协作技能人才输转基地作用的建议》(1067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大力拓宽就业渠道。区人社局将积极搭建用工企业和求职学生的供需平台,深入挖掘区内重点用工企业招聘需求,为求职的学生提供优质的招聘岗位,推动宁夏初中毕业来马尾培训的学生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

  二是开展实习见习工作。一方面,区人社局将加强区内职业院校及高校与企业合作,通过设立企业定向培养班的形式,为我区企业提供技能人才培养渠道。同时,不断深化与飞毛腿技师学院原州分校的合作,加大技能人才的培养和输转,引导区内重点用工企业前往原州分校实地考察调研,充分发挥原州分校当地优势,持续为我区重点用工企业培养、输转优秀技能型人才。另一方面,对于在我区职业院校学习且在福州市诚信用工企业实习的学生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实习补贴,同时对来马尾区顶岗实习的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学生(脱贫人口)按照相关政策给予交通生活补助和跨省就业奖补。

  三是不断深化闽宁劳务协作。区人社局将继续巩固马尾、原州劳务协作关系,继续开发符合宁夏人员的就业岗位,定期收集区内企业用工信息,对接原州区人社部门深入乡镇进行宣传,形成人员输转常态化工作。

  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推行职业培训资金直补企业机制,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开展相应工种的职工岗前或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于培训后取得合格证书、专项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企业500-3000元/人的培训补助,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促进人才培养工作,提高在岗职工技能水平。

  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在企业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进一步发挥企业的培训主体作用,通过企校合作等方式,组织有培训需求的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转岗人员以及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从业人员参加新型学徒培训,探索企业职工培训新模式,完善政策措施和培训服务体系,加快企业后备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合格并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企业每年5000-6000元/人补贴。

  专此答复。

  区分管领导:徐国珍

  单位主要领导:张华

  经   办   人:林少玲

  联系电话:83981339

 

  福州市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4日            

来源:马尾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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