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5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2-04-21 10:10
政策文件:

  宋美榕代表:

  《关于亭江镇公交首末站的提案》(105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以来,我局积极响应亭江片区需求,多方呼吁建设亭江公交枢纽站,积极联系区资规局等部门开展规划选址前期工作。

  2021年4月8日,区政府再次就亭江公交枢纽站事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议定由开发区公交公司开展亭江公交枢纽站前期工作。经了解,区资规局共提供了三个地块用于规划选址:地块一位于亭江西亭康城东侧、农贸市场南侧,用地面积约10.9亩,现状为农田与农贸市场,控规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地块二位于亭江十号路南侧、104国道东侧,用地面积约11亩,现状为农林地,控规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涉及总规规划110kv长洋变电站需启动控规动态维护)。地块三位于东岐村旧104国道东侧,总面积约11.4亩,现状为东岐村办公用地,控规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开发区公交公司委托设计单位对上述三个地块的建设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认为三个地块的建设条件均存在局限性,无法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下一步将抓紧与资规局、亭江镇、开发区公交公司等单位密切协作,尽快完成项目规划选址工作,满足亭江片区民生需求。

  区分管领导:徐国珍

  单位主要领导:阮辉

  经   办   人:邓威

  福州市马尾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20日 

来源:马尾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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