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届五次人大代表 第104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1-04-09 17:09
政策文件:

  陈治同代表:

  《关于将农村“插花地”恢复成建设用地的建议》(第104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琅岐“插花地”的核实 

  据初查,您反映的村民“插花地”位于琅岐岛东部片区,紧挨金砂管理区,根据“二调”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和基本农田数据库比对结果,金砂管理区村庄周边有部分属于基本农田(农保地),部分属于一般耕地。 

  二、相关政策情况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5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6号)等文件中明确规定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近日,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发<福建省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方案>和<福建省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19〕10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区积极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在总量控制的情况下,如政策允许,在有足够的耕地补划前提下,我局将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将临近村庄小范围的基本农田进行微调。 

  三、意见和建议 

  农村宅基地涉及农用地转用情况: 

  1、《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成果汇交的通知》(闽自然资函〔2021〕70号)明确提出:科学制定三年计划,要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集聚提升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村庄加快编制,2023年底前实现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马尾区村庄分类名单已确定琅岐镇金砂管理区范围内的建光村、劳光村、东红村、劳团村等发展成集聚提升中心村庄。 

  2、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3月18日回复我局的《关于琅岐镇村庄规划编制有关事宜的函》(琅岐函〔2021〕27号)表明琅岐镇计划于2021年开展建光村、劳光村、东红村、劳团村等八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3、目前省里还未出台涉及农村宅基地农转用实施细则,我局已咨询省自然资源厅,省政府正在草拟农村宅基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及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有关事项等文件,文件中提出:如个人建房涉及农用地,镇(街)人民政府根据辖区行政村上报的具体用地情况,向我局提出农用地转用申请,我局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各镇(街)的具体用地情况,指导镇(街)开展前期工作,组卷上报。 

  专此答复 

  区分管领导: 

  单位主要领导: 

  经   办   人: 

  联 系 电 话:83682978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3日 

来源:马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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