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4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0-06-24 10:56
政策文件:

[答复类别:A] 

林婉惺代表:

关于提高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医、园医待遇的建议》(10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区属38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均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其中事业编制的专职卫生保健人员15人,编外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30人。

因编制和待遇等原因,学校难以招聘到业务水平高的执业医生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针对我区学校卫生保健力量薄弱的问题,区教育局拟采取以下措施:

1.尽力协调提高岗位待遇。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中专技类的“教学医护”岗位的工资待遇偏低,且学校无事业单位人员公用经费,仅有生均公用经费,该项经费又不能用于此部分人员支出。我局将协调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申请专项绩效经费,用于教学医护类特殊岗位,以提高待遇。

2.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福建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协调区编办等相关部门,核增校医、专职卫生技术人员的编制。

3.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室(医务室、保健室)卫生保健所设置要求》,加强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用房、设施设备等建设。    

    专此答复  

区分管领导: 江典顺

单位主要领导: 赖泽铭

经  办  人:庄新华

联系电话:83681924

                                 

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4日

来源:马尾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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