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0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0-05-19 16:52
政策文件:

  江爱智代表: 

  《关于农村无房、紧房、危房等情况建房审批的建议》(第10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改进农房建设管理确保安全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9〕6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农房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确保建设质量和安全,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草拟了《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的实施意见》及《福州市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其中《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了村民住宅建设和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明确了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村以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管理等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细则》则从适用范围、规划管理、审批管理、设计施工和质量安全、职责分工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农房建设审批和安全管理。目前,上述文件已报市政府审定,待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将正式发布实施。 

  1.针对危房:省市区正在开展的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中对危房有相关处置规程,通过资质鉴定,对房屋结构进行优化设计,补强加固或拆除。 

  2.针对无房、紧房:区镇多次研究实施方案,目前正根据上级部署加快制定具体办法,努力解决民生问题。 

  专此答复。 

  区分管领导: 

  单位主要领导: 

  经   办   人: 

  联 系 电 话:83997548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15日         

来源: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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